【重磅】公安部:今年12月1日起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
发布日期:2018/6/23 17:05:21
11月25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盗抢骗等传统多发性侵财犯罪。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抓住岁末年初这一关键节点,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活动,全面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郭声琨强调,当前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之冬季火灾易发高发,各类公共安全风险明显加大。2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给我们维护公共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指明了方向。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紧密结合公安机关自身职责要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事故。同时要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始终牢牢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防范打击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防范、排查化解等工作,不断强化社会面治安防范、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全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郭声琨指出,当前,“盗抢骗”犯罪多发高发、破案率低,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导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开展破案攻坚,坚决遏制“盗抢骗”犯罪的猖獗势头,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加强整体联动,强化合成作战,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在逃人员、整治一批重点地区、返还一批涉案财物,切实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重点地区要狠抓整治措施落实,严厉打击本地职业犯罪群体,彻底铲除本地犯罪窝点。要强化源头防范和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反诈骗中心建设,推动工信、银行等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网络、物流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广泛开展防范宣传教育,着力减少“盗抢骗”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挽回群众损失。
郭声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坚决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本地实际尽快研究谋划明年公安工作思路,既为今年工作收好官、又为明年工作开好局。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傅政华主持会议,副部长李伟作工作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在北京分会场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和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伟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总体要求,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不断提升打击犯罪能力和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特别是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打击盗抢骗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以来,成效初显。今年1至10月,共打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6822个,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7万名,收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23.8亿元,为群众紧急止付挽损48.7亿元;今年4月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打掉团伙2.3万个,抓获嫌疑人31.8万名,破案77.8万起,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7.36亿元。
李伟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和资源,创新打法,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在逃人员、整治一批重点地区、返还一批赃款赃物,确保集中打击行动取得实效。要以打开路,集中开展系列攻坚行动,实现精确打击和规模打击;要强化追逃措施,加大对在逃犯罪嫌疑人追逃力度,特别是对一批久抓未获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开悬赏通缉,形成威慑;要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工作;要对电信网络诈骗平台紧急止付冻结的款物和破案打击中追缴的赃款赃物依法尽快向受害人进行集中返还,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李伟要求,要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和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严厉打击本地突出犯罪,确保一方平安。要坚决打击盘踞在建筑、运输、采矿等行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和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要对涉枪、涉爆、拐卖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有影响的案件,快侦快破;要在“春运”来临之前,努力破获一批危害旅客群众财产安全案件,为群众平安出行营造和谐氛围。